奖助学政策

佚名 本站 2021-04-01

奖助学政策


1、奖励措施

(1)国家奖学金

奖励标准:8000元/年/人

条件:除国家奖学金所列条件外,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
(2)国家励志奖学金

奖励标准:5000元/年/人

条件:除国家励志奖学金所列条件外,在校期间成绩优异,表现优秀。

(3)学院奖学金

2、助学措施

(1)国家助学金

资助标准:特别贫困3800元/年/人、贫困3300元/年/人、一般贫困2800元/年/人。

条件: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院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
(2)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

被我院正式录取,取得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,因家庭经济困难,可向生源地主管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

申请金额:6000-8000元/年/人(在校期间无利息)

条件:家庭经济困难,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批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条件。

(3)绿色通道

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,学院建立“绿色通道”制度,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交清学费的新生,经申请,学院先办理入学手续,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。

(4)教育精准扶贫资助

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,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,可以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直接减3500元/年的学费,入学后再申请1000元/年助学金。

(5)参军入伍、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。当年考入我院后去服兵役的新生,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,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资助。

(6)勤工助学

指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,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,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。